[news]访问威尔斯(二)
件轶事罢了,那不是主题的核心:有罪的是昆兰。而当安德烈‧巴赞说昆兰是伟大的人,如此云云,那也是因为昆兰的朋友曼吉斯(Menzies)说他是个伟人。没有别人这么说了。而曼吉斯会这样说,是因为他真心这么认为:这说明了曼吉斯的个性,而不是昆兰的。昆兰是他的神。于是曼吉斯会这么崇拜昆兰,这部片的真正主题是背叛,对曼吉斯来说他非得背叛朋友不可。这就是模棱两可的所在之处,因为我不知道他应不应该背叛昆兰。不,我
相关链接:[中国的PaBi][技术设计园地][news]转载自:http://www.digforfire.net/news.php?item.258.5|作者:admin<lingyunhu2000@nospam.com>
译/肥内访问奥逊‧威尔斯 (二)安德烈‧巴赞、夏尔‧毕谦、让‧多玛奇 Interview with Orson Welles (II)By Andre Bazin, Charles Bitsch, and Jean Domarchi(本文原载《电影手册》〔Cahiers du Cinéma〕1958年九月号。翻译参考版本为收录在《Orson Welles: Interview》中的英译版,并参考收录在《La politique des auteurs》的法文原版译出。英译版部分,前言由Alisa Hartz翻译,而内文部分则由Peter Wollen提供。)前言在我看来,假如我不试着为读者描述一个由我跟同事一起目睹的奇观,那么这篇访谈的刊登就称不上完整了。访谈是在丽兹饭店的一个房间里进行的,在那里,奥逊‧威尔斯招待了我们,是在结束《天堂之根》一天的拍摄之后。假如我没记错,威尔斯紧接着在这个访谈之后有一个记者会要参加,他最终给了我们一场四个小时的访问,而非原本答应的一个半小时,我想这绝非仅仅是美味威士忌的魅力。他异常地放松,穿着一双袜子、一件衬衫,外面披着一件敞开的、五颜六色的长袍,像是从奥塞罗戏服剪裁下来似的。看起来尊严的像朱比特,但却一点也不残暴,挥舞着十吋的雪茄而不是一块雷石,随性而致地把玩他那韵律如雷的声音。此时他真的是奥逊大族。在此需要特别记上一笔,因为他近期的影片看起来像是表明,他已经在善用衰老,在这个着眼点上会让人揣测他在生理上的退化。当然啦,四十三岁的威尔斯看起来不再像《公民凯恩》的威尔斯,甚至不是《第三个人》的威尔斯,即便如此称他美丽还算是轻描淡写。这个有魅力、娃娃脸的男子是来将充满力量的光辉具体化的。这个现象,确实,从某一类艺术家里看起来很寻常,或者从更多例子看来,在某类导演上也是寻常的。成熟,或说年长,起了一种奇怪的变形作用。拿一张雷诺阿(Renoir)三十岁的照片跟一张六十岁的比较:他看起来不像是同一个人,或说,他不再代表着相同的存在。看起来不像是那个拍摄《娜娜》的、高瘦、活泼但却紧张的绅士,随着年纪增长而慢慢变成他今天宛如一头白象的样子。我深信如果可以测量的话,我们认识的让‧雷诺阿肯定要比三十岁的让‧雷诺阿高上半呎。很显然不管在任何意义下,他都变大了,他自己变大了两倍。天生早熟的威尔斯,四十三岁,是这个天才的独特传记的鲜活视像,正朝向一个苦涩结局发展。1958年的威尔斯是1938年威尔斯的平方。另一件在这篇文字里无法囊括的,是录音带里他柔软的音调。我对英文理解上的困难却带给我极大的优势,这一次,透过同事的帮忙,允许我随着语言的音乐性流动。真的,我必须要将这些付诸文字,才不至于徒留这些影像的记忆,供我独自享受。过去十年间,我在不同场合看见过威尔斯,私下的、公开的,但我不曾体验到一个人的身体与声音能如此和谐,那本体的音乐性的、奇观性的状态,于1958年6月27日在丽兹饭店里让我短暂目盲。天色已晚,当我们再次现身前往文多姆广场(Place Vendôme)时,我们因一场倾盘大雨而湿透、洗涤了一番。一位摄影师错过了刚刚等在外头的事,我们头上彷佛都还回荡着阵阵雷鸣,毕谦、多玛奇跟我跑向车上,试着一起将我们这份知识分子式的陶醉抛开,就在我忽然间被眼前影像所震撼,它不听使唤地足足盘旋了三小时之久。只有一件事困扰着我,威尔斯精致的衣冠不整、五颜六色的外衣—那杂乱、那露出像佛陀肚脐的衬衫在暗示着什么,某件事,或说某个人。威尔斯在他的大衣下应该是赤裸的:他是罗丹的巴尔札克雕像!我必须向读者解释一下,本篇访谈全然是即席发挥的。奥逊‧威尔斯刚读完一篇由特吕弗(François Truffaut)在《艺术》杂志上的文章,以及一篇我自己刊载在《观察家》的文章。两篇文章透过细微的差异,强调威尔斯作品中「不讨喜」角色的道德模糊性,且在我看来,昆兰(按:《邪恶的接触》的警探角色,由威尔斯自己演出)的命运称得上是他们的暧昧性之最。威尔斯:就算是在你们面前,我还是要说,我确信评论者比一个艺术家更理解他的作品。但同时,评论者又知之甚少:评论者的功能就在于比艺术家本人知道多点与少点。我们希望能理清您所有作品的角色原型,从《公民凯恩》到《邪恶的接触》为止。这个原型是不是真如特吕弗在《艺术》杂志评论《邪恶的接触》时说到的那样:他是个忍不住会犯错的天才,或者他总是带着模棱两可来看待自己?威尔斯:如果把我想成认同昆兰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对我来说,他是可恨的:他的角色中可没有一丝的模棱两可。他不是个天才,他是他那类人的大师,但作为一个人,他是可鄙的。这部片中的个人元素,主要是我对警察滥用职权的厌恶。这很明显:在谈论到警察滥用职权时,处理一个有特殊身材(stature)的人(不仅仅是生理,也包括角色的观念)要比一个寻常的警察更有趣。所以昆兰是个比一般寻常警察要多一点的人,但这并不妨碍他被讨厌。这点是没有什么模棱两可的。但要对一个恶棍(swine)感到同情是完全有可能的,因为同情是人的天性。于是对于我毫不避讳的厌恶之人,我仍展现了悲悯(tenderness)。但这种情感不是因他们生来有的什么而产生的,而是从他们是人这个事实来的。昆兰值得同情是因为他的人性,而不是他的思维。在他身上没有一丁点的天才;假如看起来有,那肯定是我处理不当。技术上来说,他对自己的工作很在行,是个权威。但因为他算得上足智多谋,且又是个有心人,你就不禁会对他感到同情:不论如何,他都是个人。我认为凯恩也是个可鄙之人,但对于他身为一个人,我是很同情的。那麦克白呢?威尔斯:一样的。你们知道,或多或少出自自愿的,我演过许多坏角。我厌恶哈瑞‧赖姆[1],他是个卑劣的黑市商人,所有坏的角色类型我都诠释过;但他们都不「小」,因为我天生适合演「大人物」。你们知道吗,在法国老古典戏剧里,有些演员总是演国王,有些人则否,而我就是那种总是演国王的演员。这是我的个性使然,一定得这样。所以很自然地,我总是饰演带头者、那种大格局的角色:我老得「重于生命」(bigger than life)[2],这得归咎于我的天性。所以万不能认为我所诠释的角色里有些什么含糊的东西,那是我的个性制造了这种效果,但不是我故意的。这对一个艺术家来说很重要,尤其